如果说孩子不懂事,也就算了,怎么连你这个大人也不懂事吗?

        说实话,他前妻的决定,让弗兰克非常的费解?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前妻叫费丽尔,是个典型的金发碧眼的昂撒美人儿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的时候,他们是大学同学,可后来大学还没毕业,他就被来大学招募的情报机构专员的演讲打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大学还没毕业,就投笔从戎了,先是在中东当了几年兵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也正是那几年的从军生涯,让他发了家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他当时是第一批跟随部队,进军巴g达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当时他所在的特战小队的任务,就是搜索以及抓捕,敌国的首领大酋长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他们在进军地方首都之后,却并没有严格执行命令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他们收到了另外的指令,就是去攻击了该地区的几家银行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都是本地的大银行,可以说他们做的很成功,直接洗劫了那些银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头是被上面拿走了,可他们也跟着分了不少好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读过书,受过高等教育的弗兰克,和其他那些贫民出身的士兵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他士兵,穷b乍富,那自然要免不了,疯狂的消费,赌博什么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快就会把钱败光,可他却没有,他把那些钱存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还购买了当时他非常看好的,好几只科技股的股票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那之后,他又在该国首都一路搜刮,主要是去了博物馆,搜该站采集不完全,请百度搜索''''''''格!!格!!党!'''''''',如您已在格!!格!!党!,请关闭浏览器广告拦截插件,即可显示全部章节内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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