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:「损坏。遗弃。W辱或盗取屍T者,处六个月以上,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律师告诉王俊杰会尽力争取无罪判决或者缓刑。他引用英国一个着名案例,二零零八年,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布莱恩?托马斯,梦游时将妻子掐Si而遭起诉。二零零九年十一月,法官做出判决,认为布莱恩梦游杀妻属「无意识行为」,他因而免遭谋杀罪指控,当庭释放。
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後,王俊杰又在疗养院待了七个月,在父母亲与县议员的力保下,王俊杰终於能够出院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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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後的情人节,法官做出判决,王俊杰遭判刑八个月,缓刑两年。
缓刑较白话的意思就是王俊杰不用被关,只要在缓刑期间不再犯罪,等两年一过,就当作他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。
与律师商议後,心理饱受折磨的王俊杰决定不再上诉。
宣判当天下午,王俊杰面无表情的步出法庭。他先去丁佩珊的坟墓祭拜,之後到超市购买食材,购物篮里,只摆了一颗大白菜和一把葱。结帐台前,nV店员笑容满面,王俊杰微笑以对,开始打量nV店员。
开车回到汐止的老公寓後,王俊杰先上四楼跟爸妈说明官司的结果,之後才下楼梯回自己的三楼住家。
晚上七点,锋利的菜刀放在砧板上,上头遗留着少许的血渍。人在客厅的王俊杰看着二十岁少nV离奇失踪案的後续新闻报导,一边津津有味地,大口、大口地吃着锅里的r0U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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