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薇薇为了加入傅家,可是将自己封建老古板的人设发挥得淋漓尽致。
所以这会她也不好看到旗袍就眼神发亮,反而要别开眼,“我不习惯这些衣服,露胳膊小腿的,伤风败俗,我现在穿着挺好的。”
傅北哲见她换了身衣服,是那种厚实的交领浅青色长袖筒夹薄棉上衣,同色的长裤子,双脚穿着浅色的绣花鞋。
因为坐着,裤子微微上拉着。
露出两节欺霜赛雪的脚踝皮肤。
她优雅地拿着汤勺,身体前倾,轻轻喝着粥水。
这举止,带着浓郁的书香气。
傅北哲还是第一次看到什么叫做气质。
一举一动都是那么恰好。
恰好到可爱。
【叮,男主好感度三十七。】
这好感度来得莫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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